分卷阅读2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苏念安 本章:分卷阅读2

    我想,如果我的年幼生涯没有那多的苦痛和卑,我肯定不会把对萧嘉懿的感情压抑在心底,我肯定不会忍着心里的疼痛却依旧强颜欢笑地对他说:“其实,陶婉怡跟你挺的……”

    陶婉怡跟萧嘉懿的确是郎才女貌、天照地设的一对。

    她是我学校公认的气质女王,每周一的升旗仪式都会作为学生代表上台讲话。她的普通话讲的极好,语句圆,掷地有声,每次听她的发言都是一种享受。所以在她发言完毕走主席台的时候,台总会爆发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掌声总把校长的讲话掩埋掉。

    我想,上天肯定是太爱她了,不然,他怎会毫不吝啬地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赏赐给陶婉怡呢?她漂亮,夏天的时候穿着缀着格子花的白裙子走在人群里简直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她温柔,说话的时候连眼角里都带着笑;她做的数学卷子,步骤完整,整整齐齐,每次都会被别班的老师拿去做展览、做样品;她真的是太优秀了,也只有她得上萧嘉懿。

    陶婉怡真正开始接萧嘉懿是在初三的半学期。那时候她和萧嘉懿就坐在我的身后,我经常会听见他为了某一道数学题而争论不休。我不敢朝后看,只是心不在焉地转着圆珠笔。笔杆在我指和中指的力度来回旋转,一圈又一圈。

    不仅如此,陶婉怡还加入了我和萧嘉懿回家的大军。虽然她住的地方离清水胡相隔很长的一段距离,但是每一次,她都神采飞扬地跟我一起走到清水胡,然后再坐公交车辗转回家。一路上,她总会找各种问题萧嘉懿讨论,他讨论问题的时候极其认真,全然忘记了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个叫江蕙的女孩子。

    谁都以看得来,陶婉怡是喜欢萧嘉懿的。

    但是,谁也猜不到,江蕙也是喜欢萧嘉懿的。

    我胆怯,我懦弱,我卑,我不上萧嘉懿。所以,我只有小心翼翼地把他藏在我的心底,小心翼翼地包裹着我年幼的暗恋。

    萧嘉懿是在中考结束之后离开郑州的。

    中考之后,我坐在空荡的教室里讨论着年的试题,讨论着重点高中的录取分数线。那时候的中考不像现在——考试成绩来之后才公布个高中的录取分数线。那时候,从考试成绩到录取分数线都是靠学生己来估摸的,然后报考学校。估摸的准确,说不定就进入一所好的学校,估摸的不准,那然有点后悔莫及的纠结。

    我成绩估摸的很好,尤其是英语,几乎和标准答案没有太多的差距。于是,萧嘉懿一个劲地怂恿我报考省实验中学,我握着黑色水笔犹豫不决,那是因为,萧嘉懿几乎没有谈论己估摸的成绩,我无法得知他考的好或者不好,直到我看见他在志愿栏里毅地写省实验高中之后,我才微微松了一气,然后握紧笔,将头埋在了志愿表里,沙沙作响地写和萧嘉懿相的志愿。

    我想,我还会和萧嘉懿一起上课一起回家,来来回回的路途,我谁也丢不掉谁。

    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萧嘉懿还是丢掉了我。在我填报志愿的第二天早上,他敲开了我家的门,笔直地站在门,他说:“江蕙,我要走了!”

    我没听明白他的意思,我还以为他是要去书店。因为每个休息日的早上,他都会准时来叫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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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去。于是,我一边往屋子里跑一边说:“你等我一,我把碗刷洗一就好了……”

    他在我身后叫住了我,我回过头来冲他笑,我说:“就一会,一会就好了……”

    他忽然就低了头,他说:“江蕙,我要搬走了,我爸爸被单位调遣到广州了。”

    听到“广州”两个字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萧嘉懿是要离开我了,我才如梦初醒地发觉,从此以后,我跟萧嘉懿的距离越来越越远了。

    萧嘉懿离开的那天上午,郑州炎热的厉害,我不敢走进日光里,我怕这灼热的日光会把我化掉,像化掉一只冰激凌那样。

    我一直伏在被窝里抽泣,我的双手紧紧地抓住床单,我把我全身所有的力量都倾注在双手上,仿佛这样就抓住萧嘉懿,抓住那些将我抛弃的岁月。

    人总是这样,越是想拼命地抓住幸福和快乐,越是抓不住。

    所以,后来,等待我的只有一场又一场漫无休止的流浪,从一个陌生的环境颠簸到另一片陌生的土地,不管,我看穿了多风景,终究是遇不见那个最熟悉的人。

    在我哭泣得最无力的时候,是杨姗姗掀开了我的被褥。时至日,我仍然记得在那个被眼泪和路灯斑驳了的夜晚,她从相邻的床铺爬到了我的床上,一边掉我脸上的泪痕一边把我揽在怀里,她的声音透着沙哑,她说:“不以强点!”

    第二天,我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杨姗姗,或者说,六人间的寝室里只剩杨姗姗和我了,她穿着蓝布条衬衫,墨绿色的仔裤。她的头发扎成了一个高高的马尾,她一边帮我倒热水一边把对我说:“你醒了啊?!快起床吃点东西吧,我刚在食堂给你买的热粥。”

    我的眼眶在她话音落的那一刻瞬间就了,除了萧嘉懿,从来没有人对我这好过!就连江采文,也不曾。

    我只在寝室住了两个月。

    当然,这并非是因为我不喜欢寝室的生活,恰恰相反,寝室给足了我生活中缺失的温。杨姗姗总会开着台灯等我做完晚上的家教,她给我打足了热水让我泡脚,有的时候保温杯里还有温热的粥当宵夜。偶尔,我也会因为晚归撞上锁住了的寝室楼大门,每每此时,都是杨姗姗穿着睡衣跑到值班室拿钥匙帮我开门。

    我之所以从寝室搬去,很大的原因是内心有愧。

    是的,我需要早晚归地做兼职,需要挣钱养活己,但是,这绝不成为我扰乱室友正常作息的借。

    所以,两个月之后,我在学校教职工家属院里租到了一套廉价的两居室的房子。如果不是因为那位老师因为急着国“镀金”才低价把房子租去,我想,我不会如此顺利地把房子租到手,我更也不会因此遇见唐齐铭。

    那是我搬进“新窝”的第二天午,我一边匍匐着用抹布地板,一边寻思着要不要去学校的BBS发一个招租启示,把这套房子的其中一间卧室给租去,这样就以很容易地省掉一笔开支。

    唐齐铭就是在这个时候敲响了我屋子的门。起初,我还以为是房东把贵重的东西遗忘在屋子里了,于是抓着脏兮兮的抹布就拉开了门,接着,我就看见了穿着棕色风衣的男生,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他对我说的第一句就是:“

    房主,你好!我在家属院小区的公告栏里看到了你的招租启示,请问,这房子租去了吗?”

    第3章 3.一见倾城笑

    我不得不承认唐齐铭很会演戏。

    如果他不是了一副黑框眼镜,用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样误导了我,让我误以为这是一个勤奋好学、文质彬彬的好学生,我想,我肯定不会跟他共住在一个屋檐。特别是在他搬进这房子的那天午,他穿着白色T恤收拾房间的,左臂上的那道小拇指长短的刀疤暴漏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才恍然发觉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引狼室。

    我瞬间就“进化”成了一位保家卫国的女战士,和唐齐铭划清界限,泾渭分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很显然,把一个刚搬进来的房客驱逐“境”是不的事情。

    也是那天午,我所辅导的孩子的母亲给我发信息让我去领这两个月的薪水,一起领回来的还有我被解雇的消息。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几张百元大钞折叠在一起,然后进了钱包的夹层里。整个午,我都用手攥着那个破旧不堪的钱包,哪怕是在人才市场上填写己的个人资料时,也不曾松开过。

    客服经理跟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等消息吧,有合适的工作我会立马跟您联系的。”

    这个“您”用的真叫一个笑。明明就是案板上的鱼,是他在动刀子的时候却微笑着问你:“疼不疼?”

    我从人才市场来的时候暖­‎黄­‍‎色‌‌​的灯光早已取代了白日的光明。喧哗的车鸣声填充了世界的寂寞。一波人流在我的视线内消失,又有一波人流填充了我的视线。

    这个世界大抵如此,总会有一些东西来填补某些空缺,不管是时间还是空间,向来如此。

    我手里依旧攥着那个有些年纪了的钱包。这个钱包里装着我在这个世界上赖以存活的工具,我然不敢怠慢,我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拿到眼前看一看,像患有间接性强迫症一般,以确保还被我牢牢地攥在手心里,就像攥着己的命运那样。

    我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唐齐铭不在家。屋子黑黑的,像个怪兽一样瞬间就将我吞没。我没有开灯,也没有去厨房寻找吃食,我不饿,只是觉得累,从身体到神,都累。所以,我摸索到房间,挨着床就睡。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才忽然想起来这屋子里还住着一只狼。于是,我又从床上爬了起来,将卧室的门反锁住之后才安心地爬上了床。

    我想我真的是太疲惫了,还没刚挨着床我就睡着了。只是这样的睡眠并没有维持太久,敲门声吵醒了我,在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才发觉我的手心里还紧紧地攥着那个破旧的钱包。

    我极其不情愿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一个劲地在心里“问候”唐齐铭,甚至连他的祖宗十八代也一并“问候”了。我拉开了门,迷糊地瞟了一眼唐齐铭,“有事吗?”我问。

    “该吃饭了!”

    他的声音极其柔和,带着某种宁静的气息。

    我就是在这种气息中瞬间醒来,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唐齐铭红色的衬衫外面着的是一件­‎黄­‍‎色‌‌​的围裙。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男孩子穿着围裙的样子,滑稽的很,只是我没有笑来,哪有男生会无事献殷勤地为一个毫不相关的女孩子做饭,很显然,这是一个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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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学过一篇《武松打虎》的课文,当时,老师用“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来形容武松的胆识和勇气。我的鼻子在嗅到饭菜的香味之后瞬间传输并刺激了我的中枢神经,肚子“咕咕咕”地叫个不停,我咽了一唾沫,一并咽了原本打算谢绝这顿在我看来是场骗局的无事献殷勤,做了回“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女武松。

    唐齐铭的手艺果真不错。土豆焖腿的火候把握的恰到好处,所以,布丁大小的土豆块色泽泛黄,流香,麻辣之余还带着一种淡淡的甜丝味,腿也全然没有腥腻的味道,像是用滚的开水煮洗过一样,香辣。不过,我更喜欢那道手撕包菜,片叶没有留刀工的迹象,很显然,为了保持包菜本身的纤维,唐齐铭用手撕的方式取代了刀工的运作,这才保全了包菜本身的甘甜。

    我很难想象一个男孩子把菜肴烧得如此美味,这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的年代,不会做饭的男女比比皆是,更别说做一顿的饭菜了。想到这里我忽然就停了筷子,我忽然觉得己羡慕那些被父母奉若祖宗的孩子,羡慕被人爱的感觉,正因为从未感受过,所以才更为渴望。

    我呢?生来就被亲生父母抛弃,为了苟延残的生活,不得不努力挣扎。

    而现在,我连家教都没得做了。

    唐齐铭显然没有发觉我的感伤,他将碗里的粥喝得一干二净,放碗筷,了嘴说:“洗碗交给你了噢!”

    “没问题!”我回应他,继续喝着粥。在唐齐铭转身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叫住了他,我说:“唐齐铭,谢谢你的晚饭!”

    “客气什,我做饭,你洗碗,分工明确,所以,没有什谢谢不谢谢的。”

    说完之后他就钻进了卧室,很快,他的卧室里传《恍若如梦》的钢琴曲。

    果真是一个会享受的男生。

    所幸,唐齐铭并不是什大灰狼,也不是什灰太狼,他只是一只披着狼皮的小羊。

    对,是披着狼皮的小羊。在接来的日子里,我更加肯定了这一观点,也更加肯定了这是一个会演戏的男生,不然,他这只披着狼皮的小羊怎将大灰狼演的近乎以假乱真?

    不过,我没有那多的时间和力去揣这只小羊为什要披着狼皮存活于世,我也没有那个兴趣。每个人都有己的生活方式,或喜或悲,都有己无法阐述的苦衷。

    唐齐铭也是有苦衷的。我时常看见他坐在客厅里盯着手臂上的刀疤发呆,偶尔,他也会用手指触碰到那凸凹来的疤痕,一遍又一遍地抚摸,像是把这道伤痕抚平了似地。他的表情交错复杂,喜怒无常。所以,直觉告诉我,那道疤痕是他感情创伤留的产。

    我真为那个离他而去的女生感到羞耻和惋惜,这好的男生哪里找去?打着灯笼也未必找得到。

    我更多的时间还是用于奔波于人才市场。我得生存,我得养活己,是一直没有稳定的兼职。于是,我不得不去做促销员或者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发传单。在这期间,江采文给我打过一次电话,也无外乎问我是否习惯大学的生活,还有没有钱用,没有的话随时回家取。我谢绝了她的好意,我知道,作为一个养母,她对我已算是仁义。如,我长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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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然没有理由再去麻烦她。我更没有想过去寻找我的亲生父母,既然他当初选择了抛弃我,那,从此以后,我是生是死,都与他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那是一段捉襟见肘的日子。我时刻盘算着钱包里的每一分钱,不该花的钱一个子也不会花。我像个一毛不拔的女人,就连上菜市场买菜也会斤斤计较地讨上半天的价钱。我害怕这种日子,就像鱼害怕脱离水一样。所以,我不停歇地利用课余时间去街头发传单,去商场做促销,在奶茶店做小时工,为此,我没拒绝杨姗姗让我陪她逛街的请求。

    我知道杨姗姗让我陪她逛街的目的。其实,她只是怕我太过于劳累,只是想拉我去逛逛街、散散心,她是那种知情达理的女孩子,她懂得尊重朋友。

    即便在我最苦的时候,我也没有抱怨过生活。我知,苦难的意义并非压垮一个人,而是教会一个人更为入地学会生活。

    我晚上在奶茶店做小时工的时候,杨姗姗总会来看我。这家装饰典雅的奶茶店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七色花。这个名字总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的一篇课文,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用“七色花”换来的快乐,这些快乐并非是欲壑难填之的满足感,而是带给他人快乐的幸福感,我想,这也是奶茶店老板的寓意。说来也奇怪,我来奶茶店工作起,我都未曾见过这家店面的老板,只是由一个叫何大为的年轻经理来打理日常的经营工作。说真的,我对这家店面的老板有些好奇,我固执地认为那应该是一个富有韵味的女人,一个把人生看穿的女人。

    由于毗邻几所大学,所以店里的生意极为火爆,尤其在晚上的时候,来奶茶店消遣的情侣更多。那是一段忙碌的时间,而我的工作就是一杯接着一杯地调制一种叫“七色花”的奶茶。你别小瞧这奶茶,这是我店里的招牌,几乎是情侣必点的饮品,入香醇,回味无穷。杨姗姗习惯在我即将班的时候朝我挥手,她一边从钱包里掏钱一边对我说:“美女,来两杯七色花哦!”每每此时,何大为都会让杨姗姗收起钱,淡淡地说:“算是我请客,作为江蕙辛勤工作的奖励!”

    何大为长了一张娃娃脸,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总会有个若隐若现的小酒窝。我见他第一眼的时候还以为是见到了林志颖,激动得差点没说话来。所以,面试的那天上午,店外面排了老长的队,而且都是清一色的娘子军,得我觉得压力倍大。当时我还寻思着,就业压力有这大,这多如花似玉的美女都来抢一个服务生的名额?是,在我见到何大为的那一刻,我才如梦初醒地发觉原来这群娘子军“醉翁之意不在酒”。

    何大为也不过二十多岁,外表虽然看起来很小孩子,但是办事相当老练,绝对不是一只“花瓶”。我在钦佩他的时更加地钦佩奶茶店幕后的老板,一个懂得充分利用员工优势的老板很不简单。

    杨姗姗每次来奶茶店都会坐在临近收银台的位置。那是一排错落有致的小隔层,两张桌子中间都会有槐树木板做成的夹层隔开,桌台上总会放着布质的七色花,所以,这样的位置备受情侣的迎。因为,坐在这样的位置里,世界瞬间就变得寂静而又狭窄,除了眼前人,谁也装不了。起初,我还以为杨姗姗坐在这样的位置上只是为了在我空暇的时候跟我聊天,后来我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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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这丫的眼神总会偷偷地在何大为的身上游离,又是一个“醉翁之意不在酒”。

    但是,杨姗姗从来都不曾向我打探何大为的消息,我知道,那是女孩子与生俱来的矜持。宁偷偷喜欢,也不愿意被人偷窥己的秘密。我也有过这样的秘密,我也曾在这个秘密里编织了一个五光十色的世界,独欢喜独悲伤,就好像是落日之后天空中大片的潮红,那些潮红都是女露在天空里的心事。

    杨姗姗来七色茶店的次数越来越勤了,她甚至问何经理茶店还需要不需要服务生,当然,没有薪水也以,权当是我锻炼。丫说这话的时候我差点就笑了,想看帅哥还给己找了一个这冠名堂皇的借,挂羊头卖狗肉。

    结果想而知,杨姗姗热被录用了,免费的劳动力怎不受欢迎呢?

    所以,我每天傍晚到茶店的时候都看到穿着咖啡色制服忙碌的杨姗姗,她的脸上洋溢着流光流彩的笑,在夕阳的映衬显得格外羞红,像是一朵苞待放的玫瑰。

    那个时候,我忽然发觉,其实每一个女孩都是一朵,在漫长的等待中只为遇见另一个人,只为这一个人而怒放。这是一场浪漫的仪式,浪漫到足够我用一辈子来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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