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信你是在这长大的了。”宋君年跟她走进一家一看就是六十年代开始营业的小茶餐厅。“有什麽推荐吗?”他拿起菜单,还没看进去一个字就被宋蘅打断了。
“这裡的牛杂和薑撞奶是一级棒!”宋蘅此时眼带星星的样子跟Azure迫不及待展现她画的“水墨画”时的神情一模一样。“这家店我从小吃到大。以前我爸爸经常打包这裡的牛腩麺给我当宵夜,这样我就肯停做作业稍微休息一会。”
“听你的。”宋君年顺势把菜单放回原位,一手托著腮,看她熟门熟路地叫伙计单。
宋蘅顺便还问候了老店主仁叔的身体。伙计说仁叔最近心脏不太好,还有点轻微脑梗,家人就不让他夜晚来看店了。其实这几年宋蘅来这裡的次数不多,所以对仁叔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个敦厚爱笑的胖大叔上,好像他永远都是那副笑嘻嘻地给宋蘅那份牛杂多加点料的样子。是算起时间,那也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哎,时间。
她有点伤感地回过头来,不期然对上宋君年探究的目光。
“怎麽了?”宋君年sense到她的情绪变化。
“我突然发现己一直以来最害怕的就是‘时间’。”宋蘅双手托著脸,毫无隐瞒地将己的想法说来。“虽然大部分时候我视‘时间’为对手。实际上是因为我害怕所以才去fight.”
宋君年喝了一冰凉的红茶,饶有兴趣地听她说去。宋蘅本来还害怕他会觉得没意思,看到他没有这方面的表示,便安心来。
店裡惨白的白炽灯光照得宋蘅的脸有些苍白,以至涂了红的樱桃小嘴给人一种血盆大的错觉。
“我知天资并不过人——我没骗你,我考上港大,然后考到Cambridge,再到现在距离成为顶级律所的合伙人只有一步之遥,期间见过太多比我聪明的人了。他不但做到过目不忘,而且毫不费力地读懂古代的法典——古英语并不全是Shakepear的诗那麽优美,实际上枯燥得很。”宋蘅说话间,不觉把嘴裡的吸管咬扁了。“我做的,就是抢时间,抢那些聪明人用来吃喝玩乐的时间。告诉你一件吓人的事,一年365天,我有200天加班加到至八点,有90天在差。”
宋君年闻言皱起眉头,连连摇头,十分抗拒,“你的schedule太恐怖了。你视时间为敌人,我和你恰恰相反,我视时间为朋友。我不怕时间流逝,因为每一秒都带来新的体验,我享受每一秒时间本来的样子,不喜欢急匆匆或者抢先什麽。”
一份大份的牛杂,两碗薑撞奶和一碟乾炒牛河端上来,一时两人停住话头,一把抓起勺子就吃。
“牛味很足,也很香,牛杂很新鲜。”宋君年一边说,一边不停夹起牛杂往嘴裡送,好不容易抽时间试一薑撞奶,瞬间就被征服了。“辣的很过瘾。”他揉揉鼻子说,鬓角有点细汗。
宋蘅喜上眉梢,夹起一块牛肠,道:“仁叔店裡牛杂是用清汤焖的,八角什麽的都没放,也没放咖喱,所以吃多都不会热气,而且很好地保留了牛的‌原​味。”
两人闷头吃了一会,宋君年才想起要用手机给晚的宵夜消毒。咔擦两,再回过头去看照片,他发现宋蘅只顾著吃薑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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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偶尔夹一两筷子的乾炒牛河,却没有吃多她最推荐的牛杂。
“没见你吃牛杂啊,在keep fit吗?”他问,筷子悬在半空。
“没有啊,我天摄入的热量还在最佳范围内。”他居然留意到己的细小举动!啊啊啊啊啊!桌底,宋蘅兴奋地扭动双脚,鞋跟“哒哒”踩著水泥地。“我看你吃得高兴,就想让你多吃点。多点一份的话我两个吃不完,会很浪费的。”
虽然没期待过宋君年会有什麽反应,但他脸上突然现的动容还是让宋蘅心头一暖。
宋君年低头望著那一碗牛杂,忽地摇摇头,嘴角带著一丝笑,眼神放空,似乎是在回忆过去。“我姑妈也说过一样的话。”他的语气柔和至极,甚至带著孩童般的欢乐。
“英雄所见略。”
“不,她不是英雄,她很普通。”宋君年将注意力重新转回到美食上,又勺了两薑撞奶,若有所思。
埋头吃了一会,薑撞奶渐渐过半,正当宋蘅沉浸在这种和他相伴的岁月静好的状态中,宋君年突然说起他的姑妈。
宋蘅原以为宋君年对他姑妈的牵念至深,讲起她的时候会语悲戚,还想著该怎麽处理这种状况。乎意料的是,宋君年的情绪没有太大起伏,听上去就像是讲一件如柴米油盐酱醋茶那麽平常的事。
不过,或许就该这样。不是所有的人与事都像柴米油盐酱醋茶那让深深地嵌入我的生活,除了爱的人和相关的最美好经历。
宋君年的模样总会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历尽凡事,容颜不改但心已沧桑,以至于看淡风云的隐退政客。而此时,他脸上却露了充满孩子气的笑容,眼眸清澈乾淨,放鬆我——这是他在宋蘅面前最为放鬆的一次。
吃饱喝足,埋了单,宋君年还继续说著,仿佛压抑了多年。
“我姑妈去世那天刚好是她和我姑父的二十週年结婚纪念日。她开花店的朋友说送她一束绣球花祝她纪念日快乐。但在回家的路上了车祸。”宋君年双手插著裤袋,一直低头看己的脚尖,以至于宋蘅无法看到他的表情,“救护车到的时候她手上还握住那束变形的粉色绣球花。”
绣球花……宋蘅的脑海里闪过一两帧模糊的景象。“啊------”
“What’s up”宋君年眼裡闪警惕的光芒,意识地打量周。
“你记得我和你去吃Mald那次吗?”宋蘅听上去快要哭了,停脚步,眼眶红了一圈,“对不起,我不知道绣球花对你有别的意义。”如果,万一,假如,,或许,他因此就记恨己了呢?光是想一想就让宋蘅呼吸困难了。
宋君年被她郑重其事的样子逗笑了,从西装袋里掏一条叠得方方的灰色格子手帕递到宋蘅眼前:“你都说了你不知道嘛,所以没必要道歉。而且我也没那麽脆弱,你送的花很好看,谢谢。”
他的手帕还留著他的古龙水气味,甜入神经。
这个时候地铁的人流终于了,一眼以看到前后至三节车厢,反而显得有点冷清。宋蘅坐在空荡荡的长椅上,沾沾喜终于有位置坐,但是还没过一个站她就觉得无聊了。吊环随著地铁的加速和转弯晃来晃去。最有趣的是以看到前面一节车厢在往右偏,然而
再前一节车厢却和己所在的车厢步往左偏。
“坐著太无聊了,我走走吧。”宋蘅提议道。“一直走到车头。”
宋君年挑挑眉,身子前倾看了看周,似乎也觉得在蜿蜒前行的地铁上走走也挺有趣。“Why not?”他说罢,风一般站起来,“但是你最好脱高跟鞋。”
宋蘅从善如流,利落地脱高跟鞋,一路拎著。
地铁开开停停,偶尔减速加速,时不时让两人因为惯性而摇来摇去,竟有玩过山车的刺激感觉,如悬空中。
一个不留神差点被甩到另一边,宋蘅踉踉跄跄握住一个吊环,回过头去,恰好看到宋君年狼狈地握住一扶手。她对上他的眼睛,时大笑起来。
☆、第 19 章
再三确认叶晋之那条见人就吼的阿拉斯加犬的确被送到Rachel开的宠物中心做护理后,宋君年“啪”地一声盖上手提,轻鬆愉悦地去附近的超级市场买姜。
真是好兄弟,总在他最需要理由逃离手头上的事情时拉他一把。
比如,在他干瞪眼看著手提屏幕,抓著滑鼠的右手一根手指头都没动过的时候,叶晋之很适时地打电话约他上家裡喝酒。
人生得意须尽欢,何必耿耿于怀一两篇文稿。
回来再写也以嘛。
不过他一个大男人,真的被一隻狗吓破胆了。叶晋之一年多前养了一阿拉斯加,那时长得还挺萌的,至宋君年不抗拒和接触——直到大半年前宋君年上他家,那阿拉斯加朝他各种扑各种吼,面露不善地向他露白花花的尖牙。从此以后,宋君年向叶晋之发誓,有这条阿拉斯加在,他绝对不会再踏入叶家大门一步。
到人家家裡做客不空手而去,这是中国人的礼仪。宋君年买好姜,回到家裡对著食谱做了薑撞奶,提著保鲜盒去叶晋之的半山公寓。
门铃响了没过多久叶晋之就来开门了,但是宋君年很警惕地站在门,提心吊胆地往裡瞄。
“Dorothy is definitely at Rachel’s !”叶晋之把门开到最大,好让宋君年看清楚客厅。沙发和矮柜之后,是一览无遗的大海。
“’t you keep a □□aller one Like a ci”宋君年嘟嘟啷啷地进门。
“Fruit wine from New Zeand, my cousin sincerely ree. ”茶几上的绿色酒瓶闪烁著一种类似巫婆毒药散发的光芒。“However, it’s quite strong.”叶晋之随手在博古架上拿了两隻酒杯,然后熟练地用开瓶器拔酒。
叶晋之绝不敢冒险让狗仔队拍到己耍酒疯的样子。相识之初,他便和宋君年就“烈酒只在家裡喝”达成了共识。宋君年样也不想和这位狗仔队的“心头好”一起现在娱乐杂志上。因为若是被父亲知道,肯定又是六国大封相。
虽说叶晋之也经常吃宋君年做的西式甜品,但也没想过宋君年有朝一日会尝试做中式甜品。
“What makes you have the first try on tonese de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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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叶晋之尝了一,连连点头。乎意料地是,还没等到宋君年回答,他问道:“Would you teach me ”
“You’re out of your mind today.”宋君年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叶晋之这种人怎麽有耐心去做甜品。虽然薑撞奶没什麽硬技术言。
“Well,I mean it.”叶晋之信誓旦旦地说。
信你个大头鬼。宋君年在心裡笑道。
叶晋之没继续在薑撞奶这个问题上纠缠去。两人像惯常那样,偶尔碰个杯,但更多时候只是默默地喝酒。这果酒果然很烈,酒量不好的人稍微闻一闻或许就晕了。但是酒味没有盖过果味,宋君年还准确地辨认其中的奇异果味,橙子味——还有最明显的斐济果味。叶晋之只知道这酒够劲,还笑话他是狗鼻子。
宋君年也不算是酒量好的人。六七杯果酒带来的爽劲过后,他便昏昏沉沉地倒在叶晋之软绵绵毛绒绒的沙发上了。午五六点,叶晋之的助理送来醒酒茶,他这才被叫醒,迷迷糊糊地一碗。叶晋之的酒量向来比他好多了,但这次他的神情居然比宋君年还呆滞,两隻眼睛迷茫地盯著黑漆漆的电视机屏幕,好像对不了焦似的。这次轮到宋君年嘲笑他一番,但他只是僵硬地转过头来,又转回头去。
心裡还挂念著己的文稿,宋君年估计己醒得差不多了,便告辞回去。他从医这些年,还是有不心得研究值得一写,其中价值应该以被刊登在国际闻名的医学杂志上。但他就是懒,一直以来只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而没系统归纳,拖到时日竟然写一篇正八经的文章也感到吃力。坐的士来的路上,他绝望地在p上问宋蘅,如何完成一篇己写不去的文章。显然,宋蘅是这方面的行家。
“Your phone.”叶晋之朝茶几上的手机努努嘴。
“I had thought myself awake enough.”宋君年折回来客厅,嘲一番。
这种状态大概是不适合强迫己写稿了。宋君年鑽进的士时脑袋还是晕晕的,看手机也看得重影。日常忙碌的宋蘅终于在六小时后回复己。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给Daddy Mummy打电话。他是我所有的力量。”
难道要他打电话给父亲诉苦吗?宋君年立刻否决了这个选项,但是打电话给姑父倒是以。
姑父听他满嘴酒气,就‘喝酒伤身’这个话题唠叨了十分钟,直到宋君年抱怨说己写稿写得很烦很丧。
“写得难受就别写了,我外甥的实力有目共睹,管他什麽主任。”姑父有点愤愤不平地说,“宁愿做个平平无奇的医生,你也别像在美国读书时那样再搞一次肺炎来。咱中国人有个陋习,喜欢沽名钓誉,连被殖民了几十年的香港人也不例外。哼。”
宋君年扑哧一声笑了,回到家裡打开手提,慢慢找到了敲击键盘的感觉。他中途去书柜搬了几本大部头文献。说是搬,倒不如说是抠来。他的书太多了,密密麻麻挤在一起,拿一本来都倍觉吃力。而文献的重量足以让他决定以后换房子的时候书桌一定要紧挨书柜,像宋蘅家裡那样。突然间一个牛皮纸袋从天而降,“啪”的一声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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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君年的脑袋上。
他不记得己什麽时候了个牛皮纸袋到书柜里,但肯定是己刚才拿文献来的力气太大,把牛皮纸袋给晃来了。
打开一看,是一张坂本龙一的黑胶唱片。
“By the way,我更喜欢Merry Christmas, Mr Lawrence这首歌。”
像鬩法一样,宋蘅清脆的嗓音随著“噗”的一声,在宋君年耳边响起。
大多数对坂本龙一一知半解的人总会说最喜欢“Merry Christmas, Mr Lawrence”,或者是《末代皇帝》里的“Where is Armo”和“The Forbidden City”。没办法,谁叫大多数国人对坂本龙一的认识仅限于一部电影呢,而且估计这个年代也没有多人知道坂本龙一了。宋君年也不是一个爱好乐理的人,他喜欢坂本龙一的音乐,完全于一个听者对歌曲最原始的评价标准——是否好听——这个理由。他觉得坂本龙一所有的歌都好听,其中又以“Tango”为最——虽然他知道没有多人对认他的观点。“Tango”的曲风别具一格,尤其是前奏,乍听不悦耳,但很快就让人上瘾。
宋君年实在好奇,宋蘅留心他的手机铃声然后推断他喜欢的音乐家,想必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为何她家裡却是乱七八糟。还是说人本来就是矛盾的。
因为喜欢坂本龙一的缘故,宋君年家裡备著一台黑胶唱片机,就在书桌不远处。他熟练地放置好唱片,从地上捧起那一沓大部头,从容地完成剩的文稿。
差不多有三个月没回上海了。文稿一完成,宋君年就寻思著回去一趟。父亲和姑父理解他工作忙,从来不会主动叫他回家看看——除了这十年来三次IPO。事业为上的父亲甚至很鼓励他投入更多的时间到工作上。这些年宋君年专注于捣鼓甜品和兰花,没被父亲劈头盖脸地骂,以至于到现在他再也不跟父亲谈论己的生活。因为姑父为人宽容敦厚,宋君年还是很喜欢和姑父聊天的,但他发现姑父有时会做间谍,把他的话转述给父亲听。所以宋君年也不会把己的生活完全告诉姑父。至于其他亲戚,他也不甚熟悉,尤其当这些七大姑八大姨在父亲事业有成之后把他家当成了提款机之后,他更不想和这些人周旋。说来也奇怪,在生意上连一粒沙子都要算清楚的父亲,居然对这些亲戚有求必应。
宋蘅和他一天一时段坐飞机去台北,便相约一起去机场。两人Che 完就有交谈了,因为宋蘅的父母打了通长达半小时的电话给她,其中嘱咐她照顾好己用了十分钟,买什麽特产用了十分钟,谈台湾政治谈了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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